昨天看了一個晚上的paper,結果今天還是沒有整理出內容可以報告就去學校(還好今天梁老師補充了一整節課的東西混過去..),倒是聽了兩個多小時的brainstoming和一些創意思考的方法。
其中有一個例子我覺得很有趣,出自"Why not"裡(中文書名忘記叫什麼),是講一個神職人員去租車,但是期間神職人員開車超速被開單,所以租車公司依據合約條款向神質人員求償。當然神職人員很不滿意,一狀告到法院,原因是雖然他有簽約,可是誰會去看密密麻麻的內容?(就像你在安裝軟體的時候,會不會去看條約一樣,就算它用了一些像是倒數讀秒或是要往下瀏覽才能繼續安裝的步驟)而且當初那間租車公司號稱的是最便宜的價格,卻在事後以這種條約來索價,對他來說是認為變向欺騙。這個案件最後是判神質人員獲勝,雖然不能茍同這樣的事,但是撇開道德來講,是否有可能有雙贏的解決辦法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
書裡利用反相思考的方式,把原本是如果違約要收取罰金的方式,改為先收取壓金,如果沒有違約且安全歸還的話壓金全數退回,否則從中扣除罰款等等賠償。也就是說,讓租車人由被動的去了解自己的責任轉而積極的去在意自己應該要避免的事情(為了錢總是會比較在意),這樣不僅可以很簡單的把這項訊息溝通清楚,也能在雙方都能承認的架構下完成租車的整個流程。
事實上不只在設計思考裡,生活中也有許多事情是需要解決的。或者說其實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各種解決問題的過程累積起來的(解決吃的問題、解決經濟問題、解決人與人的相處....),但是我們會花多少時間用比較有趣的姿態來解決這些稀鬆平常的日常問題?還是大多就得過且過去應付一下。如果在生活裡的每一個環節能習慣用創意思考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否可以說這是在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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